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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分局“六不评一优先”评比优秀公务员

为全面、准确地考评分局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经分局分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了《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鹤城分局优秀公务员评比标准》,并按照《评比标准》评选出了20名优秀公务员。

《评比标准》规定:股所未完成局里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取消整个股所人员评优资格;股所负责工作在绩效考核或专项工作检查中被扣分的,取消整个股所人员评优资格;被通报或被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人员,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长期不在岗、出工不出力的或者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半年的,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2017年新招录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参加个人评先评优;借调、抽调到外单位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在本单位进行评先评优;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在评优上可优先考虑。入围评优范围后,再对市级给我局核定的20个优秀公务员名额进行合理分配。经过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分党组讨论研究,最终唐建军等20人获评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

《评比标准》为分局干部职工带来了很多正面影响,为接下来一年的工作提供了指引,促使干部职工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更讲质量、更求实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必将推动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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