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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城管部门对垃圾露天焚烧监管依然存在不足,2023年怀化市日常巡查发现垃圾露天焚烧90处。农业农村部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不力,2023年10月10日-24日怀化市共被铁塔视频监控火点3614个,全省最多,除辰溪县、溆浦县外,其它县市区均未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整改目标

通过强化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与巡查力度,科学合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强化宣传,提升环保意识。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禁烧法治意识。

2.严格监管,净化垃圾处理。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活动,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3.常态巡查,及时发现处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

4.完善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科学划定禁烧区、限烧区,有序推进秸秆焚烧工作。农业农村局进一步优化完善露天秸秆禁烧“市局联县包片”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露天秸秆禁烧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

5.资金护航,保障工作开展。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经费,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

1.露天垃圾禁烧宣传。一是全面强化重点时段与区域精准宣传力度。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元节、清明节、蔬菜换季等重点时段,区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在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播放音频视频、网络、新闻报道、走街入户向居民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等渠道,广泛宣传焚烧危害与治理意义。利用执法车循环滚动式播放音频视频在人员密集处进行出动人员约900人次,执法车辆30余次广泛宣传。发放倡议书约8000份,其中在掌上怀化网络媒体报道点击率为1.3万次。二是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区城管执法局及街道共联系9家商家及部分街道社区利用电子屏广泛宣传30余次。三是形式多样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采用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3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幅,出动人员50余人次,实现了宣传工作全覆盖。

2.露天垃圾监管成效显著。一是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已将城区内10座地坑式垃圾中转站改造为整体式垃圾中转站(含负压除臭设备),现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同时新购置翻斗式保洁垃圾车、高温高压冲洗车、后压缩式清运车、密闭式自卸清运车等共计85台。二是增加清运频次,重点区域生活垃圾清运频次显著增加,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压。截至目前,共清运生活垃圾165000余吨,收运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清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与卫生死角。区城管执法局及街道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摸排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定期开展大扫除活动。全年在城北街道嫩溪垅社区、瑞丰社区、城南廉租房、城中街道奥林社区、城中街道团结村等区域卫生大扫除,出动人数约1000人次,清扫80余次,清理垃圾死角约1800余处,清理卫生垃圾约2600余吨。及时清理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个点。区环境服务中心每天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一次精细化保洁,进一步亮化了城市环境卫生。

3.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开展禁烧巡查。一是组建垃圾焚烧专项巡查小组,对城区和城乡接合部709余个垃圾池(屋)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立即安排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扑灭。同时,要求环卫工人严禁焚烧垃圾,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二是快速处置焚烧垃圾事件。对于城区内发生大面积焚烧垃圾现象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械化作业大队立即安排车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处置。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约800余人次,巡查垃圾池(屋)470余次,有效劝阻露天焚烧垃圾现象203次,组织车辆扑灭露天焚烧垃圾27次。三是重点区域与时段监管强化。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或者整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元节、蔬菜换季)。对因种菜焚烧草木、秸秆的现象加以劝阻制止,及时消除因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扬尘污染。中元节期间积极广泛宣传,区城管执法局严格制定并落实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在7个整治片区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各安排2台洒水车应急备勤,在巡查发现因焚烧垃圾和祭祀用品引发火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灭。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如城区内道路、广场、沿河风光带等公共场所安排专人值守重点管控。对焚烧冥币的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积极开展了关于怀化市大气污染防治,结合市区两级联合执法,对全区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边巡边改,上下同心齐力协作。 ⠼/font>

自开展重度污染天气整治、祭祀焚烧整治工作以来,共出动洒水车辆60余台次,抽调巡查人员约1200余人次,劝返违规祭祀人员900余人次,扑灭因祭祀引发火情13起。通过整治,露天焚烧垃圾、焚烧冥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急剧减少,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有效保障。截止2024年12月24日空气污染指数AQI为65,我市排名全省第一。

4.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科学划定禁烧区与限烧区,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怀化市鹤城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鹤政函〔2024〕79号)并在鹤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发布。二是完善网络化管理方案。制定了《怀化市鹤城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方案》(鹤委农组办发〔2024〕2号)、《怀化市鹤城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指导禁烧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指导秸秆露天禁烧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履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乡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验收销号意见

达到销号条件,建议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4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2866076⠂ ⠼/span>

邮箱:1067437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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