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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区环卫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

2、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清洗、洒水和降尘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分类等工作。

3、负责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清洗、洒水和降尘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分类等工作。

4、负责城区环卫公用设施的保洁。

5、负责舞水河怀化城区段、太平溪水面、城区其它溪河两岸及城区铁路治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督促单位和居民配套建设环卫公共设施。

7、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考核及指导。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环卫中心作为一般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内设10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计财部、人事教育培训部、环卫业务服务部、法制监察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部、安全生产部、环卫督察部、数字城管服务部、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部。

下属二级机构18个,分别为:城中机械化作业大队、城南机械化作业大队、紫东机械化作业大队、区清运大队、区环卫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所、区车辆修理所、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所、区物业管理所、区城中环卫所、区迎丰环卫所、区红星环卫所、区城南环卫所、区湖天环卫所、区城北环卫所、区团结环卫所、区紫东环卫所、区城东环卫所、区城西环卫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区环卫中心部门本级。

2、下属18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97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7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0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压缩开支,节约成本。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97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8.2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0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压缩开支,节约成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2425.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0550.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区环卫中心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77万元(其中:伙食补助费15.5万元,办公费25万元、福利费36.1万元、电费为5万元,水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3.97万元,工会经费为15.2万元,咨询费8万元、印刷费13.5万元,租赁费为8万元,相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无会议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无培训计划。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环卫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8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4.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174.8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比重为18.11%。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3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作业用车1辆,价值5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2975.6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2425.63万元,项目支出10550.03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区环卫中心鹤城区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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