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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区本级环境卫生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作业规范及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负责区本级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核算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运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环卫统计工作;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环卫业务督办事项等。
联系电话:0745-285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