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公开机构信息、工作动态、文件通知、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板块内容,主动在政府网“湖南一件事一次办”板块公开行政审批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在信息发布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即:负责信息发布具体操作的专干对撰写或转发的信息初审、分管信息发布的领导二审、由主要领导三审,坚决杜绝涉密涉敏信息出现,并防止出现典型错别字和排版错误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按照要求,增设行政审批公开事项,并在政府网“湖南一件事一次办”板块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我局重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信息审核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了领导、机构、职责“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在规定的周期内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导致工作被动;
二是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制定一下整改措施。
1、增强工作主动性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2、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注重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