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等功能。设置了鹤城城管网页,主动公布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及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
2.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们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3.不断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应用。目前接入了电子政务网,统一使用鹤城区委区政府公文传输系统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2020年我局各渠道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内容涵盖政务信息、法规文件、城管服务信息、人事、综合执法。
2.公开的形式。一是互联网;二是政府公告。重要信息在鹤城区政府门户网、红网等进行公示;三是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中公开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办)理程序、依据、期限等基本事项;四是其他渠道。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专栏、便民服务指南等载体,让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较上一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扶贫攻坚、行政审批、成效和典型事例;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3、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浏览页面更加便捷,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严格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