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
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并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鹤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巩固2024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大众更加充分认识到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从而理性投资,避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迅速、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邓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喜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明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 昀 党组成员、派驻执法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黄 军、文 星、戴利征、彭国军、李 浩
周海燕、王 锦、刘晓玲、吕忠坤
(吕忠坤负责信息收集、资料整理)
三、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大(中)队、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职人员,要切实认识到开展本次宣传活动是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引导,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鹤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避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共同守护美好生活的有效措施。
二是拓展宣传渠道,要依靠现有资源,通过“鹤城城管执法局”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局机关负责制作宣传橱窗,各大队在各自辖区重点场所、人员密集路段、十字路口等位置集中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单,开展无差异宣传,营造政府主导、全面参与的氛围。
三是注重实效,宣传活动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市民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高市民参与度和认可度,同时,全局干部职工要以自身为源头,发动身边人积极参与到主动中来,并以身作则,坚决做到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