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根据怀化市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明确传染病防控中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要求,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执法大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坚持科学精准防控。
(二)完善方案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做好工作演练。
(三)开展健康监测。机关、各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负责在职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体温和症状监测;同时掌握职工缺勤情况,如因病缺勤职工需了解病因,若为传染性疾病建议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岗,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储备适量防疫物资。按防疫需要储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用品、测温计、相关药品等防疫物资。
(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现场至少相隔50米,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六)做好应急处置。积极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沟通联系,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如发现传染病可能事件,迅速将人员转移至临时隔离场所,立即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并及时上报属地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实施保障
高度重视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到人、职责到位,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间加强沟通配合,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军 局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聂 清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先拓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胜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明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 军、文 星、戴利征、彭国军、李 浩
周海燕、王 锦、刘晓玲、陈泽旭
(联络员:吕忠坤)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健康检测、医疗保障、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四个个工作小组,统筹做好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泽旭
成员:贺江为、武苗苗
职责:负责与属地疾控、医疗等机构建立应急处置绿色通道,协调本单位与各部门之间传染病防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单位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2.健康监测组
组长:周 青
成员:黄辉生、兰华山
职责:负责在职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体温和症状监测;同时掌握职工缺勤情况,如因病缺勤职工需了解病因,若为传染性疾病建议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岗,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疗保障与应急处置组
组长:梁日斌
成员:杨 红、向思静、杨 文
职责:负责指导本单位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转运转诊、诊断治疗等,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曾华令
成员:杨 磊、杨丽琼
职责:根据单位规模,按防疫需要储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用品、测温计、相关药品等防疫物资。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正确处理防疫垃圾和生活垃圾。
四、具体工作开展
局机关具体工作实施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下属各执法大队以大队为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大队防控工作的开展,并在局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