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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过寒假 安全“不缺位”

    岁末寒冬,寒假如约而至。这是学生放松身心、拓展视野的美好时光,也是安全风险防范的关键时期。为让每一位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切实压实校园安全教育责任与家庭监护责任,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现就寒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重点提示如下:

    一、严防校园欺凌延伸,营造和谐成长环境
    各校(园)要持续巩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成果,严防欺凌行为向假期延伸、向网络蔓延。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拒绝参与欺凌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欺凌事件不围观、不参与、及时举报。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发现欺凌线索第一时间反馈。同时,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的监管,严禁孩子通过网络造谣、辱骂、威胁他人,严禁参与网络欺凌,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强化防性侵教育,守护学生身心安全
各校(园)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寒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安全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防性侵安全知识,明确告知学生身体隐私部位受法律保护,教会学生识别性侵行为、拒绝不当接触的方法,掌握“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单独与异性独处、遇到侵害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求助”的自我保护技巧。同时,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假期出行、社交的监管,密切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坚决杜绝学生遭受性侵伤害。
三、严守防溺水底线,杜绝溺水安全事故
冬季虽气温较低,但仍需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校(园)要通过家长会、安全告知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反复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看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流、池塘、水库、冰面等危险区域玩耍、滑冰、垂钓,严禁孩子结伴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活动。要引导家长做好榜样,陪同孩子户外活动时,时刻关注孩子行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切实筑牢防溺水“家庭防线”,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四、深化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毒意识
各校(园)要结合寒假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禁毒宣传片、讲解禁毒知识、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普及毒品的危害、识别方法和防范技巧,引导学生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理念,自觉抵制各类毒品诱惑,不接触、不吸食任何毒品,不进入网吧、KTV等易滋生毒品违法犯罪的场所。同时,引导学生主动向家人、亲友宣传禁毒知识,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禁毒斗争,营造“人人识毒、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防诈骗警示,守护师生财产安全
寒假期间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各校(园)要重点围绕学生及家长易遭受的诈骗类型,开展防诈骗警示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网络购物诈骗、刷单返利诈骗、红包诈骗、冒充老师/亲友借钱诈骗、游戏账号交易诈骗等常见诈骗手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沉迷网络,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陌生APP,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切实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六、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防范火灾安全风险
各校(园)要深化禁燃限放工作,构建家校协同防护网,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作为寒假安全教育核心任务,实现全体师生、家长全覆盖。要通过主题班会、政策讲座、海报张贴、校园广播、视频推送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和家长精准传达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核心要求:城市建成区全域全年禁放,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全年禁放;限放区元旦、除夕至初三、元宵期间禁放,其他时段仅可燃放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要结合违规燃放典型案例,清晰讲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的理念,主动争当禁燃限放政策宣传员,带动家人、亲友共同遵守相关规定。
七、规范用电防火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寒假期间居家用电、用火频次增加,火灾风险隐患上升,各校(园)要切实加强用电防火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规范使用家用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劣质电器、过期电器,离开家或睡前要及时关闭电源、燃气阀门;教育学生不随意触碰电源插座、电线,不玩火、不摆弄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擅自使用取暖设备、大功率电器。同时,引导学生和家长熟悉家庭火灾逃生路线,掌握基本的火灾逃生、自救互救技巧,家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遇到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严防火灾事故及人员伤亡发生。
八、严守交通安全规定,防范道路安全风险
寒假期间学生出行频次增加,各校(园)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学生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步行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追逐打闹,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驾车出行时系好安全带、不酒驾醉驾、不疲劳驾驶,接送孩子时规范停车,不占道拥堵,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审:张攀  二审:仇仁明  三审:仇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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