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关于对区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行政执法证遗失的,行政执法机关、接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书面说明情况,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报刊或者政府网站公告作废后,重新办理。行政执法人员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注销《行政执法证》,并通过湖南司法行政网公告。

以下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因证件遗失或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现声明以下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彭小茅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03003

尹晓文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49006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尹  奇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3034

怀化市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何松海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06003  


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

陈俊良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4027

刘  辉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4029

向  健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4023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德辉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9319

陈泽旭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9018

杨  柳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9148

怀化市鹤城区林业局

向元生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54028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毛献忠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9319

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

张  宏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7002

李文杰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7005

陈伟明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7007

张  平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7006

怀化市鹤城区应急管理局

杨来刚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4042

聂  娟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4017

罗  莹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4008

怀化市鹤城区审计局

刘芳兰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6006

刘飞江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6009

杨光斌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6019

李佐鹏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26024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杨春财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2003

彭刚跃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2004

唐  华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2006

肖  明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2011

蒋愈娟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12010

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办事处

黄惠东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6520

王  东 行政执法证号: 1813029616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执法证件即时作废,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非持证人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