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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电工程(外线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电工程(外线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电工程(外线部分)

2、采购编号:2025-07

3、委托代理编号:2025-CZ-137

4、采购项目预算:3987082.63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工期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1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电工程(外线部分)

鹤北新城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配电工程(外线部分)

详见磋商文件

3987082.63

3987082.63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要求配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10  31 日起至202511    7  ,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写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11  10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1111  10    00 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chengqu.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卢女士

2、电 话:0745-2557950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石门乡阳塘村(鹤城工业集中区阳塘产业园)

(3) 系人:卢女士

4)邮  编:418000

(4)  话:0745-2557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406室

3)联系人: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1937217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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