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促进政府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5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决定公开选聘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政府法律顾问,要求对行政法、民商法、投融资、城市更新等领域法律事务熟悉,专业知识扎实、实务经验丰富。
二、选聘范围
1.选聘政府法律顾问4名。
2.选聘顾问律师事务所1家,安排常驻律师1名。
三、选聘条件
(一)执业律师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区情、民情、社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律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成立时间3年以上,执业律师总人数不少于20人。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服务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律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纪律惩戒;
4.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或近3年内担任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优先。
(三)常驻律师条件
1.尊法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以上的执业律师或者实习律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工作职责
(一)参与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研究;
(二)参与对区政府和区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
(三)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政府合同;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驻场律师根据工作安排在区公职律师办公室日常坐班;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选聘程序
成立政府法律顾问选聘评审小组,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初步筛选、审核批准、公示聘任程序确定选聘对象。
(七)报名时间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8日。
(八)申报材料
(一)选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或者《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常驻律师基本情况表》;
2.政府法律顾问、顾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常驻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件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3.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荣誉情况等材料。
(三)申报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以上申报表及资料电子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cqxzfy2023@163.com,联系人:杨娟霞,联系电话:13787512723。
附件: 表格下载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