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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促进政府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5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决定公开选聘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政府法律顾问要求对行政法、民商法投融资、城市更新等领域法律事务熟悉,专业知识扎实、实务经验丰富。

二、选聘范围

1.选聘政府法律顾问4

2.选聘顾问律师事务所1家,安排常驻律师1名。

、选聘条件

(一)执业律师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情、民情、社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律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成立时间3年以上,执业律师总人数不少于20人。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服务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律所近3未受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纪律惩戒;

4.担任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3年内担任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优先。

(三)常驻律师条件

1.尊法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以上的执业律师或者实习律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工作职责

(一)参与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研究

)参与对区政府和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

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政府合同;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驻场律师根据工作安排区公职律师办公室日常坐班

(八)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选聘程序

成立政府法律顾问选聘评审小组,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初步筛选、审核批准、公示聘任程序确定选聘对象。

(七)报名时间

202428日至2024228日。

(八)申报材料

(一)选聘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报表》或者《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常驻律师基本情况表》;

2.政府法律顾问、顾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常驻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件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3.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荣誉情况等材料

(三)申报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以上申报表及资料电子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cqxzfy2023@163.com,联系人:杨娟霞,联系电话13787512723

附件:   表格下载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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