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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时间方式

怀化主城区全面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75846794@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鹤城区金海路158号,邮编:4180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怀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三)公开听证:在听证会现场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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