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街道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红星街道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街道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红星街道防溺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彭银梅 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代长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彭开南 工委副书记
刘锡金 工委副书记(挂)、执法大队长
向绪矿 工委委员、人大办主任
张 予 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邓 玲 工委委员、纪检书记
向春林 工委组织委员
李东泽 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桂莲 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 昭 办事处副主任
苏 阳 湖天派出所所长
成 员:彭祖鑫 防溺水专干
杨光华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述成 安监站站长
吴长贵 红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华 嵩 红星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书记、主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区委区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向家长发放《红星街道办事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提示》等宣传材料,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嬉水,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沿沟、河、塘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涉。
(2)各社区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在事故易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各社区在附近的沟、河、塘等醒目处树立“水深危险、禁止下水”等警示标语,重点地段增设防护网。
(3)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4)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5)实行防溺水信息零报告制度,提高各层次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意识,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社区、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明确安排好具体人及时填写上报。
四、防溺水措施
(1)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可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加强各时段、各河段检查人员安排,由各河长安排专人定时进行巡视。
(3)对重点的沟、河、塘等处树立“水深危险、禁止下水”等警示标语。
(4)各学校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事故处置办法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学校、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两委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各社区、学校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办事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办事处、社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5)应急联系电话:0745-2233091。
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