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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街道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红星街道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街道干群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红星街道防溺水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彭银梅   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代长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彭开南  工委副书记

刘锡金      工委副书记(挂)、执法大队长

向绪矿  工委委员、人大办主任

张  予  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邓  玲  工委委员、纪检书记

向春林   工委组织委员

李东泽   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桂莲   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丁  昭   办事处副主任

苏  阳   湖天派出所所长

成  员:彭祖鑫  防溺水专干

杨光华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述成  安监站站长

吴长贵   红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华  嵩   红星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书记、主任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区委区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向家长发放《红星街道办事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提示》等宣传材料,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嬉水,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沿沟、河、塘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涉。

(2)各社区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并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在事故易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各社区在附近的沟、河、塘等醒目处树立“水深危险、禁止下水”等警示标语,重点地段增设防护网。

(3)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4)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5)实行防溺水信息零报告制度,提高各层次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意识,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社区、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明确安排好具体人及时填写上报。

四、防溺水措施

(1)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可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加强各时段、各河段检查人员安排,由各河长安排专人定时进行巡视。

(3)对重点的沟、河、塘等处树立“水深危险、禁止下水”等警示标语。

(4)各学校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五、事故处置办法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学校、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两委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各社区、学校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办事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办事处、社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5)应急联系电话:0745-223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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