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坨院街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使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能够在怀化市环保局鹤城区分局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事故污染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降低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避免二次污染,制定本方(预)案。

2、工作原则,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赴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上报区环保局和鹤城区政府,督促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组织的骨干作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构成

成立坨院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工委书记李志杰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主任陈承清、办事处主任蒋鹰担任。

2、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事发单位科学处理突发污染事件,并提出具体的污染事故处置方案;协调组织区属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2)应急队伍主要职责:接到现场事发通知后,立即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事发单位实施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起草领导小组的文件,负责信息报道,整理突发事件的起始文字材料、备案、归档工作。

三、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工作程序

1、迅速报告,在接到环境污染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在5分钟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向下属四个应急队伍发出指令。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区政府值班室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报告后,应急现场监察组现场指令应急值班人员联系市监测站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并视情况通知应急现场监察组其他人员赶赴现场。

3、现场调查,应急现场监察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应急现场监察组应分工协作,组长负责与当地乡镇(街道)、公安、消防、安监等单位协调,与监测人员沟通,确定现场监测布点;组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现场调查、勘验或者联合当地相关人员调查。

对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与区应急事件领导小组联系。

4、现场处置,如果应急现场监察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5、事件报告,应急现场监察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1小时快报,6小时速报,24小时祥报。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大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应急现场监察组和监测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现场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事故发生地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察和监测人员要估测水流速度、判明流向,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相关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现场监察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同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监察组和监测人员要组织召开事件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事件消息。

8、污染跟踪,应急现场监察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污染物综合处理小组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突发事件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件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9、调查取证,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结案归档,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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