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移装备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中央转移装备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内设6个中心,包括:指挥中心、队管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监管中心、执法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包括:广场派出所、团结派出所、迎丰派出所、湖天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新园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黄金坳派出所、舞阳派出所(筹备中)、杨村派出所(筹备中)、城北派出所(筹备中)。
2、专项资金实施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9]32号),财政部209号文件和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0]22号)。
3、该专项资金属中央转移上级补助拨款,该装备经费378.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单警装备及武警比武装备购置77万元,基层所队监控设备购置72.2万元,基层所队办案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高拍仪等69.14万,购刑侦专项设备42.1万,侦查设备全数据采集设备36.76万,人口及出入境大队办证设备37.75万元,自助报警服务查询系统购置19.6万元全局对讲机购置17.1万元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按照“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原则,逐步增强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能力,提高打击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以实现净化怀化经济建设环境,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阶段性目标:保障侦查合成作战开展,实现侦破打击质的飞跃。
2、专项经费的到位有效保障各业务部门装备的提升,加强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办案经费保障,以实现净化怀化经济建设环境,社会环境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接《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财务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梳理,实事求是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进行评分。并按照财政要求及时上报。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上级补助装备经费378.15万元,财政都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上级补助装备经费378.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单警装备及武警比武装备购置77万元,基层所队监控设备购置72.2万元,基层所队办案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高拍仪等69.14万,购刑侦专项设备42.1万,侦查设备全数据采集设备36.76万,人口及出入境大队办证设备37.75万元,自助报警服务查询系统购置19.6万元全局对讲机购置17.1万元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上级补助装备经费年初分局根据各业务部门上报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上报财政局政法科、资产科等审批,在采购中严格执行采购审批程序,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到资金专项专用。
2、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安排专业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做到资金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及实战办案部门。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上级补助装备资金378.15万元,当年使用378.15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年按计划进度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装备采购按程序审批,有合法的政府采购手续。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大部分基层单位已经初步迈入正规化建设行列,单位内部设施齐全,办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公安业务设备的添置,促进分局取得了刑事打击工作成效显著;治安工作打击和管控成效显著;国保和反恐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在全市中排名第一等良好成绩。全年刑事发案继续稳步降跌,共接刑事警情4058起,比去年同期回落14.5个百分点。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61人,较去年同期多67人;刑事拘留1271人,比同期上升了16.6 %。其中抓获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3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1人,超出考核任务数5人。2018年,黄赌警情在2017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再次下降34%,现在,门店式电游赌博已经禁绝,流动赌博难成气候,小发廊逐年减少,社会环境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我局自评为98分(附相关评分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年装备经费378.15万元,主要用于单警装备购置、基层所队监控设备购置、刑侦侦查专项设备等,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分局取得了刑事打击工作成效显著;治安工作打击和管控成效显著;国保和反恐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在全市中排名第一等良好成绩。建议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根据各个业务单位情况进行资金分配,为分局公安业务的开展创造更有利条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接绩效评估工作安排文件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财务室及相关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对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梳理,结合资金使用成效进行绩效评价,保证绩效结果全面真实有效,并通过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来指导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有效应用绩效应用结果,从而有利于达到优化预算支出分配的目的。
附件1.中央转移装备经费专项共性指标表.doc附件2:中央转移装备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