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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实施学前教育教学工作单位,现有教职工69人,其中在编教师14人,临聘教职工55人,幼儿335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4个功能室,分别为:园长室、办公室工会、财务室保健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只有本级,没有下属二级机构,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5万元,主要是人员类经费、学生人数、项目维修资金的预算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0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09.7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0.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类如人才津贴、学生公用经费,临聘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等没有纳入2023本级单位预算,没有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59.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教育局代编。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相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响应国务院号召机关单位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怀化市鹤城区第二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截至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09.7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59.79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审:黄星;二审:旷永平;三审: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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