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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拟定鹤城区农贸市场(除市管农贸市场)发展规划。

2、负责拟定健全规范鹤城区农贸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管理办法,提出引导民营资本向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出台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标准。

3、负责统筹协调鹤城区农贸市场行业管理,对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提出意见,指导鹤城区政府投资外的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鹤城区政府投资农贸市场内的日常管理及市场内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新建农贸市场项目和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协调市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

1、综合部。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后勤、机要、档案、电子政务、政务协调、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法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按待等工作。

2、市场建设部。负责市场规划拟定、建设选址及组织实施建设工作;拟定健全规范鹤城区农贸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管理办法;提出引导民营资本向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拟定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提出意见;配合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鹤城区政府投资外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新建农贸市场项目,协调市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3、投资管理部。负责鹤城区政府投资市场内的日常管理和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场相关招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政府投资外的农贸市场内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4、人事财务部。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市场经费、财务、基本建设、收费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算、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作为一般部门预算单位,是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下属二级机构,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 100.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万元。 较去年减少了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年初预算数10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万元,较去年减少了 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 100.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产业发展引导类0万元、专项业务费用类0万元、基本建设类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鹤城区农贸市场服务中心行政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6.42万元(其中:办公费为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印刷费1.5万元、差旅费0.3 万元、电费0.3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水费 0.2 万。相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了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22万元,拟召开5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农贸市场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22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截至20225月,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0.42 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0个,共0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0个,共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项目0个,共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类项目0个,共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审:黄星;二审:旷永平;三审: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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