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公开

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相关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稽核工作。

3、参与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分析应用。

4、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的区本级经办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相关的区本级经办工作;承办区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计划和特殊人群政府兜底代缴经办工作。

5承担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承担区本级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6参与区本级工伤事故调查;承担区本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含老工伤人员)。

7承担区本级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待遇核定以及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

8承担区本级职业年金的归集、经办和待遇核定工作。

9、承担编制、汇总、上报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

10承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行业类别工伤保险费率的建议;承担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为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内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部财务和基金管理部权益部待遇部职业年金部工伤保险部稽核部信息(档案)部统筹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下属二级机构,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6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社包干经费这一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6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社包干经费这一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54.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0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政策,再加上2022年全年公务接待决算数为0万元。

(二)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1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维护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相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88万元,下降24.18%,主要原因是人社包干经费这一支出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截至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60.5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554.59万元,项目支出506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审:黄星;二审:旷永平;三审:周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