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违规“燃放”次数达37起
按照《怀化市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国庆当天以外的任何时间在怀化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及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均为违法行为。但本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仍未绝迹,从1月1日至今因违规燃放鞭炮处罚到位49起,其中群众举报核实处罚到位37起。
昨天上午九点,怀化市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电话响起,对方举报城北区域电务段旁小区有人燃放鞭炮,接举报后,110、怀化市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相继赶到现场,此时燃放爆竹屑已清扫在垃圾堆旁,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并很快找到燃放烟花爆竹业主,执法人员当即对他进行教育并责令他事后到城北派出所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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