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1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338221,电子邮箱:hcqzwzx@126.com)。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322条。其中自采自编信息4934条;央网转载及省网转载等稿件1388篇;围绕全区重要政策出台发布、制定各类解读材料47条, 人事和考录招聘信息58条,全年收到群众来信492件、回复492件,办结率100%。公布调查征集期数7期,收到回复意见建议151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12条,订阅数达6177个。

(二) 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初审、补正、转办、反馈、答复、交邮、跟踪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生命周期式管理并建立台账,做到流程规范、心中有数。2024年区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4件,已办结24件,办结率100%。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收到2个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和登记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坚持做到每条公开信息都有对应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并存档留痕。各乡镇、区直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充实、完善门户网站中相关栏目的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置权力于阳光下。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专栏包含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公报、文件库等栏目,优化页面设置、检索及下载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集政府信息自助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法规资料阅览、政策咨询等服务为一体,配备政务公开自助查询设备,展示政府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公开资料,由导办人员提供指引、咨询等多项服务,及时回应、解决群众的各种问题。三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已经发布的30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2024年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3131条。

(五) 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机制,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同时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常态化,把各项评估指标要求落实到日常督查抽查检查工作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24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未出现严重错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有待提升,内容的多样性仍需加强。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公开的政务信息稿件部分质量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融合,拓宽体验渠道。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指导各部门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精准梳理和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内容,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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