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了我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11日至1231日,并通过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鹤城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二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83072,电子邮箱:hcqzwzx@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推动作用。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稳定信息公开数量的基础上,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三重行政决策公开,实现规范性文件纸质公文和网上公开两到位,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开。截至1231日,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378条。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区行权平台,保证了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2年截止到1231日,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务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4856条,其中,自采自编信息3777条,转载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等稿件356篇。

()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查阅服务功能,突出群众关心领域。各级各部门在网站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2、公共查阅场所。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3、其他形式。全区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本级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提高;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

2013年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政府权力行动、提高政府公信力、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单位要根据《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在去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信息公开成果,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民生类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做好与公众政府信息需求对接,提高公开信息的实用性、有效性和操作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提高公众知悉程度,减少重复申请。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队伍。把抓机构、稳队伍、强素质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台账登记制度,信息员发生调整必须及时报告,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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