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鹤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行政中心附楼四楼,邮编:418000,电话:0745-2283072,电子邮箱:hcqzwzx@126.com)。
一、概述
2017 年,鹤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公开数量: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2条,涵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多个领域。
2. 公开类别与内容:在政策法规方面,及时发布了涉及民生、经济、环保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帮助公众理解文件内涵与影响。规划计划方面,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使公众明晰区域发展方向与目标。财政资金信息中,详细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进展情况等进行全程公开,确保项目建设透明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全部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 存在问题: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办理效率和答复规范性需增强。
2.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培训,提高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完善信息审核与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三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高效办理。